哪些情况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下列情况之一,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的;
(2) 已重新就业的;
(3) 参军、升学或出境定居的;
(4) 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5) 办妥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的;
(6) 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介绍适当职业的;
(7) 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训练等再就业服务活动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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