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法定的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无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础计算生育津贴。
领取生育津贴的天数:128天(注:产假至少158天,剩余天数由单位补足)
1、自然分娩128天;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生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怀孕三个月内流产15天(含异位妊娠);怀孕三个月以上流产42天;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98天。
妊娠月以28天即4周为1个月计算。
3、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7天;摘除宫内节育器3天;输卵管结扎30天;输精管结扎15天;输卵管复通30天;输精管复通15天。
计划生育手术合并生育或流产的,按照高原则领取生育津贴天数,不叠加享受。
4、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上一年度无生育保险征收记录的,其生育津贴按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本文分享到这里,希望对您有帮助!欢迎关注中国社保网了解更多社保资讯。
“2023年厦门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厦门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2023(2)”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engyu/32668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