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产假新规有多少天 接下来跟中国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新规与原来相比,生育一孩的新增加产假十天,生育二孩的新增加产假二十天,生育三胎的新增加产假三十天。
根据有关法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分娩后,除享受我国法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胎增加产假八十天。自新《条例》施行之日起仍未休完原《条例》法定的产假假期的女职工,可以按照新《条例》的法定享受新增加的产假;新《条例》施行之日前已经休完的,不再享受新增加的产假。
据中国社保网小编了解,原《条例》法定的产假假期,包括我国法定的生育假期和我区增加的五十天假期。我国法定的生育假期,即有关法规第一款法定的女职工生育假,具体内容是: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新《条例》与原《条例》相比,生育一孩的新增加产假十天,生育二孩的新增加产假二十天,生育三胎的新增加产假三十天。
以上就是本站为您整理的资讯,感谢您的阅读!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中国社保网(本文内容来自网络整理,具体以当地官网消息为准)
“2023广西法定产假多少天?广西产假2023年新规(最新)”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engyu/32492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