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伤认定
《北京工伤认定办法》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制定而成的,其主要目的在于规范工伤认定程序,确保工伤认定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北京工伤认定流程,工伤认定范围及工伤认定所需资料等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北京工伤认定程序
【受理机构】:北京社保局及其分局
【办结期限】:60日,必要时可延长30日
【办理对象】:工伤职员
【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工伤认定范围:
1、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身患职业病;
3、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公外出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5、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6、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7、上班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予认定工伤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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