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了属于零星核销范围内的工伤医疗费用,在工伤医疗期终结后,由所属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一次性到市医保局各分局办理申报手续。
所需材料:
1、《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因工轻伤证明》或其他工伤认定资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或《广州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广州市工伤职工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
6、《广州市工伤职工工伤医疗期内医疗费预付申请表》;
7、非工伤协议医院就医申请报告;
8、就医医疗机构开出的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原件(包括门诊、住院);
9、与发票顺序对应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10、门(急)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出院诊断证明
11、按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服务网点列表
序号 名称 地址 对外服务时间
1 越秀分局 越秀区梅东路28号4-7楼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周六9:00~12:00
2 海珠分局 海珠区新港西路千禧一街2-4号首层 周一至周五9:00~17:00
3 荔湾分局 荔湾区芳村大道友伦里1号首层 周一至周五9:00~17:00
4 天河分局 天河区广和路17号首层 周一至周五9:00~17:00
5 白云分局 白云区景云路38号首层自编05号 周一至周五9:00~17:00
6 黄埔分局 黄埔区大沙东路311 号(2010年10月启用) 周一至周五9:00~17:00
7 萝岗分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3:30~16:30
8 南沙分局 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7号三楼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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