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本文章主要介绍了导游工伤,搬家公司为雇工摔伤负责等一系列的相关知识,并提供专业律师的免费解答。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法律咨询:
今年50岁的黄xx来宁打工,年初好不容易在xx搬家公司找到了一份搬运工的活计。活虽然又苦又累,但是老xx还是非常高兴,毕竟在城里找到活儿干实属不易。但在一次搬家过程中意外摔伤之后,老黄却再也高兴不起来了,他竟然被自己的雇主告上了法庭。
xx公司认为,老黄实际是个体老板王xx雇用的搬运工,工资由王xx发放,也由他对老黄实行考勤、管理,xx公司并没有使用过老黄的劳动力,因此他并不是公司的员工。因为考虑到今后将会涉及老黄的后续治疗和赔偿问题,所以只好将老黄告上法庭,请求确认双方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律师回答:
黄xx与xx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知识:
《南京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挂靠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人(挂靠经营人)不具备用工单位资格的,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人(允许挂靠经营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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