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自2017年10月1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关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我市缴存职工家庭一方(含单身)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20万元。
二、调整贷款首付比例
(一)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首付比例由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30%;
(二)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已结清相应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三、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调整为原则上按照不高于借款职工或其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 对于缴存余额较低的,核定额度时按以下标准适度放宽:
(一)职工一方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满足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计算可贷额度在10万元以下的,可放宽至10万元;
(二)职工夫妻双方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均满足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计算可贷额度在15万元以下的,可放宽至15万元。
1、为什么要提高贷款首付门槛、下调贷款额度?
自2014年以来,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市公积金中心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采取了一系列降低贷款首付门槛、提高贷款额度等宽松的贷款措施。这些宽松的信贷政策效果明显,年初我市住房市场“库存”已回归合理区间。上半年,我市住房市场成交比较活跃,价格明显上升。为促进我市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缓解住房公积金资金压力,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提高贷款首付门槛、下调贷款额度。
2、为什么职工家庭首次公积金贷款和再次公积金贷款首付门槛提高幅度不同?
目的是在现有资金状况下,体现保障职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尽力支持职工家庭再次公积金贷款改善居住条件。已经停止对职工家庭第三次公积金贷款。
3、为什么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与借款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计算?
是为了促进职工缴存、开拓资金来源、适度体现权益与义务的匹配。
4、为什么要对于缴存余额较低的,核定额度时适度放宽?
是为了保障收入较低、入职时间较短的职工购房权益。
5、2017年10月1日之前已经申请公积金贷款尚未放贷的怎么办?
已经受理的按原贷款政策办理。
“安徽省蚌埠市关于2017年10月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解读”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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