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意外险可以重复购买吗?
我想要给自己买一份人生意外险,想要请问下它可以重复的进行购买吗?
所谓意外伤害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不可预料的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到严重创伤的客观事件的。而人生意外险的特点是交费少,保障高。如果消费者觉得购买一份人身意外险的赔偿力度不够,是可以重复投保多份人身意外险的。但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多投保并不意味着能够重复理赔。
人生意外险的保障项目有哪些: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网友解答:
意外险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意外身故、残废和烧伤,这是主险的保险责任,可重复购买、重复理赔。另一部分是附加险意外医疗,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医疗费,可报销。这部分不能重复理赔,而且报销的额度不能超过被保险人的花费。
如果同时购买了几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在一家保险公司没有赔完的情况下就可以重复申请,直到理赔金额赔满为止。但总额不会超过实际支出,第一家保险公司留存收据原件后,其他保险公司可接受分割单。此外,人身意外保险条款中,不同部分的重复理赔原则也不一样。
专家解答: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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