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获悉,我国将进一步提高城镇
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2014年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320元,同时相应调整个人缴费标准。一季度以来,我国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稳步进行。一季度末,我国基本
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82028万人(其中职工
养老保险32359万人,居民养老保险49669万人)、58055万人、16387万人、19808万人、16341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合计为9121.3亿元(其中居民养老保险636.7亿元),同比增长18.8% ;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合计为7307.3 亿元(其中居民养老保险394.1亿元),同比增长18.5% 。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2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3月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9669万人,实际待遇领取人数达13903万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公布,经办规程、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颁布,政策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再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
养老金,平均增幅10%。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近两年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落实部分行业企业自管社会保险移交属地统筹管理工作。29个省(区、市)的111个市(州、区、县)开展了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工作。截至3月底,
社会保障卡实际持卡人数已达到5.73亿。据悉,下一步我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增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激励机制,研究建立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进一步提高
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2014年提高到人均不低于320元,相应调整个人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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