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黄泽君) 10月26日,记者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印发通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并按月享受待遇人员养老金标准。这也是继今年初将成都市参保享受待遇人员的缴费补贴调整为养老待遇补贴后,又一项惠民措施。
据悉,此次调整分普调和特调两个档次。普调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并按月享受养老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养老金。特调则是按《成都市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成都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缴费并按月享受养老金的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共50元养老金。所有调整的养老金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据悉,此次调整所需资金均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此项惠民政策将惠及成都市40余万名60周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全年预计发放1.97亿元。
据了解,2010年3月之前,成都市农民所参与的养老保险被称为新农保。但考虑到城市中有一部分无业的老年居民,因此2010年4月之后,将新农保范围扩大,称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此次调整的即是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不过按照参保时间的早晚补助不同。
【出处:四川日报网】
“成都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8355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