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商报讯 (记者 吴斯婷)经过新一轮待遇调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达到了每月2268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林权水昨日上午接听市长专线时说,这一养老金水平大约处在全国第五位,在省内位居第一。
上周,市人社局发布了新一轮养老金调整的细则。我市有15万多人可以参加这一次调整。
此次养老金调整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退养手续且已纳入厦门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参保人员,并从今年1月起补发。
同时,还把按照《关于妥善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于6月30日前一次性补缴完毕的人员也纳入了调整范围。这部分人员的调整从开始领退休金的那个月开始补发。
今年我市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发270元,退职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将按退休人员的70%计算,每人每月增发190元。
目前,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达到了2268元。市人社局表示,经统计,达到平均退休金水平的企业退休人员其缴费年限约为33年,如果缴费年限低于该年限,则退休金将会低于平均退休金。如果市民对退休金存在疑问,可及时与社保中心联系。
满70岁后次年每月多发50元
在养老金调整标准的基础上,一些特殊人群还有适当倾斜。
比如,对在办理退休手续前获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且被实际聘用的企业退休高级科技人员,其中具有正高职称的,每人每月再增发60元;具有副高职称(含高级技师)的,每人每月再增发50元。
此外,对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年龄按照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时确定的出生日期计算,下同)且已纳入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参保人员,2012年1月1日前年满70周岁且已享受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2012年1月1日前年满70周岁且在办理退休手续前获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且被实际聘用的企业退休高级科技人员等,每人每月再增发养老金50元。
需要提醒的是,在去年养老金调整中,去年前已满70岁的退休职工已经享受了每人每月增发50元的待遇,那50元今后仍然继续发,但今年就不能在那50元的基础上再多发50元了,也就是说,多发50元的老龄补贴不能叠加享受。
【出处:厦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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