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早将农民工纳入
社会保险体系,我市劳务工参加
养老、工伤和
医疗保险人数均占全国同险种农民工参保人数的30%以上,成为全国农民工参保覆盖面最广、参保人数最多、参保比例最高的城市。
“吃药打针只花了7元钱,真的很实惠!”作为深圳市劳务工
医疗保险制度的第一位受益者,荣丰电器厂的女工王江月在持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看病后,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深圳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低缴费、广覆盖、保基本”的劳务工医疗保险制度。每月企业交8元,员工个人交4元,既保门诊,又保住院。在试点的基础上,我市2006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全国首个劳务工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提高门诊医疗待遇和住院医疗待遇,农民工看病进一步“减负”,受到企业和农民工的普遍欢迎。截至2006年底,全市参保人数达到343万人,今年将进一步提高医疗待遇,参保人数将增加到400万人,深圳越来越多农民工就医得到保障。
近年来,深圳不遗余力地完善包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养老保险在内的农民工社会保险体系。除了建立了劳务工医疗保险外,还大力推进工伤保险全覆盖,把农民工也纳入工伤保险这张“安全网”中。目前,深圳市的工伤保险制度已覆盖到区域内的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及其所属全部职工或雇工。2006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717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587万,占总参保人数的8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的8%,占全省的40%,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成为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最多的城市。
农民工在深圳养老也并不是梦想!2006年7月,市人大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
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修订,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与农民工工资水平相适应的劳务工
养老保险制度,做到“制度统一好衔接、降低门槛好纳入、实账转移好接收”,妥善解决农民工老有所养的问题。我市放宽非深户员工在深养老条件,今年取消了对于非深圳户籍员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限制性规定,今后
凡符合在深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的非深户员工均可在深养老。目前全市养老保险参保422.5万人,其中农民工占总参保人数的66%。
目前,深圳还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出台少儿住院保险制度,将按照财政、企业和员工共同分担医疗费的原则,全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生不分户籍,均纳入少儿住院保险,使所有患大病的少年儿童都能得到保障,预计届时将有60多万农民工子女可享受此项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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