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兰增干)“我算是个临时工,但我在街办工作快20年了,到现在没有养老没有医保,你说我这官司该不该打?”已经申请劳动仲裁的西安某街办的聘用制职工在电话里给记者大倒苦水。
据这位职工讲,早在几年前,他就向街办有关领导提出自己的请求,希望街办能为自己办理社会保险。但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一会说是开会研究,一会说是没有经费来源。如今,已经临近退休的这位临时工只好诉诸劳动仲裁,希望能有一个圆满的结果。无独有偶,临潼区某基层法庭的聘用制司机牟先生也遭遇了同样的尴尬。已经在这家单位当了15年司机的他,每个月只有800多元的工资,养老金他曾经多次向领导提说过,但均以没有经费来源而化为泡影。
而府谷县医院的几名护工反映说,他们医院有十几个人都是1990年左右从榆林卫生学校毕业的中专生,毕业后一直在府谷县人民医院工作,且专业职称等均已是护师及主管等职称,但直到现在还在享受临时工的待遇,二十几年的工龄,人到中年却没有保障。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府谷县人民医院临时聘用的护理人员,属于事业单位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属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的义务。各项社会保险的补办程序、缴费比例、补缴金额应到相应经办中心咨询、办理。
其实,像上述这些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所谓临时工还有很多。是否都像他们这样得不到保障而非要诉诸公堂呢?在一些事业单位,大量的聘用人员像西安市人社系统聘用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会组织的组织员、省民政系统聘任的社区管理员,他们都有社会保险。当然,这类人群是幸运的。但那些在事业单位上班多年,而且不占编制的聘用职工,到底还有多少人没有社保?陕西省社会保障局曾一度将事业单位聘用的劳动者当做一个扩面的资源来抓,近年来情况有所改观,但还是有一些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没有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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