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按上月额度110%确定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日前发布《关于申报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要求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在4月20日之前申报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通知》明确,用人单位申报2013年度社保缴费工资,以职工本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依据,在4月20日前如实申报,不得瞒报和漏报。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申报,将按规定,从2013年4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在市、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而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也需要按时到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档次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档次确定。(记者 代丽丽)
“北京4月20日前须申报社保缴费工资”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225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