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缴社保多属无奈 全国统筹迫在眉睫正当社会各界正在为如何调整退休制度以确保其能正常运转时,另一个同样严峻的问题浮出水面:弃缴社保。据报道,全国今年累计有3800万人中断缴保险;人社部不久前的一项调查则发现,有23%的工作人口中断了社保缴费。社会保险要能有效地运作,前提是所有人都参与供款,如果一部分处于工作年龄的人口因为各种原因弃缴社保,那么整个社会保险制度可能将陷入入不敷支的困境。
养老保险只要参保满15年便可在退休后领取退休金。因此,如果以是否缴够15年来看,弃缴社保群体分两种:一种是已缴够15年后不再缴费,等着退休后领取退休金的群体;另一种则是未缴够15年却因为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群体。显然,在弃缴社保讨论中,关注应放在后一类群体中。该类群体可按中断缴费是否属个人意愿分两类,第一类是被动中断(例如老板不给交了),第二类则是劳动者自己要求不交。
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雇主有责任给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并依法购买社会保险。中断为劳动者购买社保是违法行为,如果政策没严格执行理应问责执法机构。然而,也有一种例外的情况,便是当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却仍继续在原岗位上工作时,雇主可以只发工资不买养老保险。这种情况对女性工人(法定退休年龄为50岁)尤其常见。例如很多农村妇女都是在三十几甚至四十岁时才出城打工,相当多人在50岁前不可能缴够15年。当然,这个群体也可以自己掏钱来买够15年,但这意味着不但要交个人账户的8%,还要为社会统筹的20%埋单。如果月薪不过2000元,这样就等划掉五百多,委实让人两难:若眼下的基本生活都难以保证,如何筹划未来?怎样为这类被动中断缴费的群体设计一个合适的缴费机制,不啻是社保改革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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