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手续?领凭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时,必须在原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缴费凭证如不慎遗失,参保人员应与填发凭证的社保机构联系,申请补办。
写申请。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交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书面申请。
办手续。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发出同意接收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出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转来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基金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和12%的统筹基金两部分)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接续的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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