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深圳癌症患者的福音!11月26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市将17种抗癌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也就是说,11月30日起,参保人使用这17种抗癌药可以按相关规定报销。
这17种抗癌药分别是:阿扎胞苷、西妥昔单抗、阿法替尼、阿昔替尼、安罗替尼、奥希替尼、克唑替尼、尼洛替尼、培唑替尼、瑞戈非尼、塞瑞替尼、舒尼替尼、维莫非尼、伊布替尼、伊沙佐米、培门冬酶、奥曲肽。
(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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