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保在持续提升保障水平的基础上,积极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惠企惠民减负政策,有效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实体经济竞争力。
“三降两补一浮动”落实参保减负,积极助力供给侧改革。2017年以来,在2016年减负超90亿元的基础上,持续落实新一轮减负举措,执行生育、失业、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落实稳岗补贴及生育津贴发放,积极配合实体经济企业降成本,全年再次减负94.02亿元,实现再减负、惠民生。近两年减负累计已突破190亿元,其中包含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43.53亿元。此外,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经市委常委会同意,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中,于2017年取消向企业收取每人3000元标准的退管费,改由各区财政承担。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实体经济竞争力。
二是在社保基金良性运行基础上,维持社保低缴费水平。我市社保体系以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为重要特点,多年来维持低水平缴费,积极维持社保基金良性运行。经多项降费政策叠加后,目前我市社保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参保缴费最低比例为23.64%(其中医保三档及工伤缴费以0.14%缴费比例计算),企业负担15.04%、个人负担8.6%,远低于我国同等城市缴费水平。其中,根据最新实施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措施》规定,自2017年12月31日起,我市生育保险费率已下调至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0.45%,进一步落实低缴费政策。
三是全市参保覆盖持续扩大,基金征收稳步增长。截至2017年12月,全市社保五个险种(养老、医保、工伤、生育、失业)参保总人次达5881万人次,同比增幅6.5%。社保基金稳步增长,总体运行稳健,进度执行良好。2017年全市各项社保基金收入1518.938亿元,同比增长37.09%;社保基金总支出541.474亿元,同比增长31.76%。2017年,积极开展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完成我市52万户籍人口信息登记并导入广东省全民参保登记库。同时,对未参保企业寄送《关于进行社保登记相关事项的告知书》,告知企业依法参保,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有效扩大参保覆盖。深入实施“同舟计划”补齐工伤高风险保障短板。按照《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管理办法》,联合市住建、安监等部门,实施联合约谈机制,全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保工作,筑牢建筑施工高风险行业工伤保障防线。
(深圳市社保局 周晓真)
“深圳市社保全年落实减负再破90亿元 两年减负累计逾190亿”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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