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官网消息:近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修订后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指出,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按照险种及不同制度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分别计息、专款专用;基金之间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
在监督检查方面,制度强调,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告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专户风险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告管理、存储结构、收益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 王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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