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长沙医保最新消息:长沙市级医院实现首例跨省异地医保直接结算中国社保网为大家介绍2017长沙医保最新消息,具体如下:
随着人口流动增多,跨省异地医保直接结算备受关注。近日,从长沙市中医医院(市第八医院)了解到,江西的胡先生从该院出院,就享受到这一便利。据悉,这是长沙市级医院首例跨省异地医保直接结算的案例。
59岁的胡先生以前在江西九江居住工作,退休后和妻子来长沙跟随女儿住。日前,胡先生因心梗住进了长沙市中医医院(市第八医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结算的医疗费用,其报销比例按照参保地的医保政策执行,而医保报销目录和监管则执行就医地的医保政策。经测算,胡先生本次住院共产生费用13534.45元,其中11371.72元纳入统筹基金报销。
该院医保科科长刘灿提醒,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人群只针对全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患者,今后将逐步扩大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患者。除了急诊就医可以先入院再备案,普通患者使用跨省异地医保需要先和参保地医保中心取得联系,按照当地政策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并在系统内进行异地联网结算备案。备案成功后,便可直接在所住医院联网结算,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保报销部分由医院与患者参保地医保中心结算。
《试点方案》明确提出,“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之所以提出这一总体思路,主要是考虑两项保险在运行操作层面具有合并实施的条件,且时机是成熟的:一是医疗服务项目上有共同之处,特别是在医疗待遇支付上有很大共性。二是管理服务基本一致,执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统一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使用同一信息系统平台。三是地方有实践基础。近年来,部分地区按照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协同推进的工作思路,实行两项险种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征缴费用的管理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与此同时,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相比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保障政策,作为一项社会保险险种,还有保留的必要:一是生育保险具有维护女性平等就业权益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独特功能;二是体现雇主责任,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三是待遇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实报实销,同时还有生育津贴(占基金支出的60%以上,主要是平衡用人单位负担)。这些政策都在社会保险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里作了明确规定。
因此,这次合并实施试点不是简单地将两项保险在制度层面合并,不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的调整,而是在管理运行层面合并实施,目的是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
试点的主要目标和范围。
《试点方案》明确,2017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左右。通过先行试点探索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优化保险管理资源、促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试点方案》明确规定在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东省威海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南省岳阳市、广东省珠海市、重庆市、四川省内江市、云南省昆明市开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未纳入试点地区不得自行开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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