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保险是保障广大退休职工基本生活的“安全网”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减震器”,是国家一项重要的社会制度。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经办能力是摆在全体社会保险经办人员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十分有必要对此认真思考、深入研究。现就如何提高社会保险经办能力谈一些粗浅的看法和建议。
一、提高社会保险经办能力的重要意义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是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社会保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和保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提高经办能力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真正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作开展的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及时足额征缴和发放,从而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提高经办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经办能力就是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实处,使经办机构成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者和实践者,不断提高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通过提高经办机构的创新能力、业务能力,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群众面前,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从而促进党群、干群和谐,达到团结力量,凝聚人心,共谋发展的目的。
提高经办能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加快形成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就是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硬件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向适应,运转协调、业务规范、操作便捷、信息畅通、服务优质的运作机制。通过不断提高执行法规政策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创新能力,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逐步形成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提高社会保险经办能力的几点建议
当前,随着体制创新的深化、产业结构调整的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服务对象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政府的窗口部门,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社保经办机构的每一项工作,都关系社保政策的落实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就要求社会保险部门要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经办能力,扎实做好经办管理基础工作,改进服务方式,拓展管理服务内容,提高解决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及时妥善地解决老百姓遇到的问题,使社会保险政策更及时、更全面地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学习。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学习型机关和“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把提高学习能力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经办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要建立健全培训制度,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经办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和中短期岗位培训等多层次培训工作,明确各级各职人员学习目标、任务以及考核验收标准,确保培训质量。
二要依法行政。强化执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意识,提高执行能力,科学制定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工作计划,统一规范政策,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做到应保尽保,让更多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障。要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严格按照社保法律法规政策办事,加大征缴力度,严格执法,确保社会保险费的应收尽收。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从严查处瞒报、少缴社会保险费和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始终把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支付作为首要任务,确保各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目标的完成。
三要强化管理。要制定科学的技术标准,规范业务规程,整合经办资源,提升管理手段,不断提高科学管理能力和水平。积极适应新形势,不断优化经办模式,逐步从“专管员制”向“综合柜员制”管理过渡;建立经办机构内部监督制度,严格经办人员的准入资格,增强内部制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申报、征缴、支付、关系转移等业务规程,规范单位和个人的参保、缴费行为,准确审核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和支付标准。推动社会保险费的统一征收和统一稽核,降低管理成本,方便用人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结合“金保工程”实施,科学规划信息系统建设,正确处理系统建设与业务经办的关系,以信息化促进经办工作的规范化,不断提高信息采集、记录、查询、应用及其他各项业务经办水平。多方位建设与时俱进的信息系统,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出网上办公、网上受理、网上查询咨询以及手机APP和微信平台的应用,建立信息联动机制。
四要优质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为参保对象“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理念。规范服务标准,统一办事规程,明确窗口服务内容,规范员工仪表举止;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等制度,推行阳光政务,公开举报电话,积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改进服务方式,充分利用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资源,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服务网络;加强对社会服务机构的合同管理,实行定期考核,构筑方便实用、技术可靠、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要防范风险。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严防挤占挪用行为的发生。要按照各项社会保险的特点确定不同的监测和预警目标,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测预警体系。要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健全并落实系统维护、网络管理、信息采集、信息修改等管理制度,重要数据实行备份和异地存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强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档案管理,建立规范的档案资料中心,保证各种资料的安全和完整。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完善制度入手,实行重点业务办理情况公示、公告制度;待遇计发、基金拨付等业务环节,要实行初审、复核双审制;对基金存储、基金调剂、缴费基数核定以及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等项工作,要坚持集体决策、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
六要开拓创新。自觉树立创新意识,努力提高创新能力。结合实际并借鉴区内外社会保险管理的最新发展趋势和经验,制定本地经办机构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探索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经办管理服务与参保人员多层次服务需求的需要,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推进便民服务和社区服务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经办服务水平,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撰稿人:重庆市綦江区社保局 孙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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