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获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5%,新费率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据了解,今年本市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方面,将企业缴纳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费率分别降至1%、0.5%和0.54%。对困难企业暂缓征缴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缴纳医疗保险费可按大病统筹模式,费率由11%下调至8%。此次调整是本市第二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企业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
“天津市社保费率再降低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9%”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3387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