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芳)近日,“可向居委会报名申请领取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的消息在网上热传,记者日前向市卫计委核实,北京并没有此项政策。
近日,微信朋友圈中流传着这样一条消息:如果你单位有60岁以上退休人员,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从7月1日至7月30日可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两人就是1920元。如果错过报名期限,就只能到下一年了,过期不补。
该消息引发关注。日前,市卫计委明确表示,北京没有实施此项政策。至于是否是其他省市的政策,尚不得而知。部分省市也已否认有此政策。
目前,北京除独生子女家庭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每月领取独生子女费外,政府还对一些群体有特殊的奖励扶助措施。自2014年1月1日起,具有本市农村户籍、只有一个子女、年满60周岁的居民,政府发放的奖励扶助金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
自2014年1月1日起,具有本市户籍、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政府发放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60元和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和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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