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两次受工伤 劳动关系却遭否认
务工护照确证“员工”身份
律师:劳动关系获确认 申请工伤有希望
出工伤后,柳琪到公司工作的介绍人不管他,公司也不管他。在走投无路之际,援助律师通过他的一本出国护照找到了“债主”,即用人单位华成建筑公司。而公司死不认账,官司打到二审终结才确定了劳动关系。
5月26日,他告诉记者:“虽然终审未支持我的双倍工资差额诉求,但劳动关系的确定为讨回工伤待遇奠定了基础。”
一个月内两次受伤 公司拒绝承担责任
2013年1月3日,来自山东的柳琪经老乡丰峰入职华成公司工作。而公司以工作场所不固定为由,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同年9月8日,柳琪在搬运钢管过程中,突然钢管倒塌,左手无名指被砸伤,医院诊断为“左手指外伤伴指甲损伤、指骨骨折”。
过了6天,即9月14日,柳琪在工作中再次受伤,经诊断为“右手拇长屈肌腱断裂”。
这两次受伤,公司均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且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万般无奈下,他抱着一丝希望来到致诚公益机构寻求援助。高军生和另外一名律师被指派承办此案。
一本护照引起注意
顺藤摸瓜找到事主
一接手案子,高军生二人就接连遇到无法克服的难题。没有劳动合同、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这简直就是一个死案、无头案。
正在为案件无突破口为难之际,高军生律师意外发现柳琪随身携带的物品中有一本护照,经询问,那是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25日期间公司外派他到老挝工作时办理的证件。
“这是一条很重要的线索!”高军生说,根据《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和《关于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审批手续和办理护照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外派劳务人员原则上持因私普通护照,在申办护照时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而表格上内容包括工作单位及职务的相关信息。
于是,高军生律师立即与柳琪户籍所在地的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取得联系,希望配合调取柳琪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证据出现令人欣喜
公司改名带来麻烦
半个月后,柳琪终于从老家带来办理护照时的相关材料。高军生,他第一眼看到的便是一份申请日期为2013年1月6日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申请表填写有以下内容:“工作单位:化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前往国家为老挝;2006年至今工作于化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另一份重要证据是2013年1月3日化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内容为:“兹有我公司员工柳琪同志,其身份证号为……因业务需要赴老挝进行安装施工。特此证明。”
两位律师非常高兴,以为终于找到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但他们按照正常步骤,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的公司相关信息令人意外。因为网上没有该公司的任何信息。
“难道公司名称发生了变更?”,律师立即赶往工商局查询企业工商档案,终于发现一份2013年8月工商局的名称变更通知,内容为:化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经我局核准,名称变更为华成建筑公司”。用人单位的信息终于核实完毕,律师开始着手柳琪工伤认定程序。
“务工护照确证“员工”身份 律师:劳动关系获确认申请工伤有希望”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0906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