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同时基础养老金在国家标准上提高10元
【财新网(微博最新消息)】(记者 王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3月20日在官方网站公布《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广东省此前实行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为一,并提高个人缴费额度,鼓励个人延长缴费年限。
《办法》规定,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个档次。而此前的试点实施办法的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
广东省人社厅提供的材料称,“随着养老待遇的提高,参保人的缴费标准适当提高也是应当的。同时也有利于参保人通过较高标准缴费,增加个人账户金额,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提高养老金水平。”
此外,《办法》鼓励城乡居民特别是中青年居民早参保、长缴费和持续参保缴费,对城乡居民累计参保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缴费每超过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
相应做出调整的是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10元。此前,广东省基础养老金一直按照国家规定的55元每月的标准发放,现提高至每人每月65元。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2012年底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显示,全国养老金总缺口达到766.5亿元。其中,辽宁和黑龙江缺口均超过100亿元;天津、新疆兵团和吉林缺口在50亿到100亿元之间;河南、陕西、江西、湖南、广西、上海、海南以及重庆的缺口在10亿到50亿元之间;河北的缺口最少为1.62亿元。
在中国一些地区,由于统筹基金不足,社保部门用个人账户补足统筹基金,用以支付已退休人员。这导致全国大部分地区出现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巨额亏空。而广东本次《办法》,拟用提高个人缴费额度和鼓励延长缴费年限的方式,来防止未来可能出现的养老金收不抵支的状况。
在刚结束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称,“在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支持下,总体上说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大于支出,当期不存在基金缺口问题。但随着老龄化程度提高,领钱的人相对增多,缴费的人相对减少,基金的压力会越来越大。意识到这个问题,我们就要从现在开始着手解决,采取措施延缓缺口的出现,甚至弥补上这个缺口,平稳度过这个风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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