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西峰区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发[2014]67号)文件精神,结合区情实际,积极制定了《西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区政府办发[2015]18号),方案对于该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出台新政策,受到了广大城乡居民的广泛好评。
该区本次调整出台的参保缴费补贴标准中,严格按照实际参保缴费人数,根据参保人缴费档次不同给予相应补贴。主要包括:省级财政对自主选择100元至4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同时,该区级财政对选择100元至400元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补贴5元,对选择500元至10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10元,对选择15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15元,对选择20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20元。该区还对对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残疾)和五保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允许个人不缴费,养老保险费由区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给予补贴,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户)由区级财政按每人每年30元给予补贴。
通讯员:西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张伟宁
“西峰:城乡居保缴费补贴新政惠民生”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0445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