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成住房公积金在“沉睡”
【热点观察】放宽提取条件后难阻公积金“掮客”
中工网讯 (实习生费丹妮)上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根据这一通知。职工提取公积金时,“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而过去提取公积金还需要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但笔者在调查中发现,由于种种原因,尽管提取公积金手续已经简化,各种代取公积金的中介“掮客”并未随着新政的出台而消失,反而依然活跃。
在淘宝上搜索“取公积金”仍然还有许多带缴、代取公积金的商户涌现出来,打着为市民提供便利的旗号赚取中介费用。有商家称:“新政策虽然发票和完税是免掉了,但却增加了租金缴纳证明和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新政策的提取难度只会比现在的更难提取。”
但据笔者调查,这两类证明并不难开取。根据三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家住北京市的市民郭女士近日家里装修需要提取公积金,却还未完全了解需要完成提取的具体步骤,他说:“可以从中介那里得到更直接更准确的信息,就不用自己操心了。”还有的市民在观望地方细则的具体出台和执行情况。
有公积金代办中介告诉笔者,在过去,代办的做法主要是通过签一份虚假的租房合同来得到发票和完税证明,以租房的形式取出公积金,而中介所得为一成左右。
因为,按照北京市地税局的相关规定,个人出租房屋,综合征收租赁收入的5%,其中个人所得税占0.5%,城市房地产税等地方各税合计按4.5%征收,征收方式为个人申报。房东担心自己房屋被“征税”,所以不愿申报交税,租户因此无法用发票和完税证明来取出公积金,继而不得不求助于非法中介。“新政虽然免了发票和完税证明,但在地方细则具体出台之前,想取的话还得求助于我们。”
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利用虚假材料套取住房公积金,违规职工的个人信息将记入管理中心“个人不良信息库”,同时记入北京市有关征信系统,自违规发现之日起三年内管理中心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据统计,截至2014年5月底,北京累计提取公积金2592.99亿元,而总累计归集公积金为4298.01亿元,有39.6%的公积金在“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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