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公众对养老“双轨制”一直抱有很尖锐的批评。因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养老制度,这就意味着他们可能贡献、级别、年龄相同,但是退休待遇却有重大差别。在这一点上,一些国企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切身感受可能最为明显,因为他们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并没有鸿沟,相互间的岗位的交流也比较频繁,所以他们的落差最明显。
当然,改革绝不是为了某一部分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全社会更加公平与和谐。这个问题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近也表态,制度的最终统一,也就是“并轨”,这个大方向是明确的。也就是说,从上到下,对于双轨制养老还是有一定的共识:废双轨,求并轨。但是,呼声如此热切,改革还是迟迟不动。
对于这种局面,有两个理由颇具代表性,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养老制度已实行60多年,从以往的经验看,对这类“老制度”进行彻底改革,必须是循序渐进的,才能实现制度的平稳过渡,减少社会震荡。另一方面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本身也需要继续改革完善。
不过,公众对于这两个理由并不容易接受。首先,“治大国若烹小鲜”的道理确实清楚,中国众多改革都是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但是在养老双轨制的改革上确实相当缓慢,“循序渐进”不能满足公众对此的期望。要知道,双轨制曾经普遍存在于我国的各个领域,例如价格、养老、户籍、企业、税收等等。如今大量领域已经清除掉双轨制的阴影,而养老是仅剩的少数领域之一,而且又涉及千家万户,所以更需要大刀阔斧的改革。
其次,机关事业单位现行的养老制度推行60多年,也就意味着企业职工遭遇了60多年的不公平待遇。所以,推行改革已经刻不容缓,那种认为“平稳过渡才能减少社会震荡”的理由并不充分,因为这种改革让几亿企业职工感受更加公平和正义,明显是受益群体,不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才会造成社会震荡。虽然可能存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失落,但是,现代社会人才的流动也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如果他们对改革方案不满意,那么可以到企业求职获得更加公正待遇。
其三,公众对于目前的改革现状和方案不满意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现在养老双轨制改革的方案参与者、制定者都是“双轨”制度的受益者。政府官员和高校学者都是如此,他们是可以享受优厚退休待遇的群体,那么这些人提出的方案是否充分倾听了数亿企业职工的呼声,是否完整体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制度要求,这是公众比较怀疑的。
那么,双轨养老体制改革要如何推动?我们认为,最先需要解决的就是把改革的主动权交给全国人大。现在盛行的“部门立法”可能存在偏颇,这个涉及全社会的养老改革方案,应该充分听取全国人民的意见,最后交由全国人大进行审议和决定,这才能充分代表和反映民意。而且,这样形成的决议更具有法律层面的权威,改革过程也会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
其后,改革方案宜选择“调低就高”的方式,即企业职工的养老退休标准向机关事业单位看齐。但是,这两者的口径差异较大,一些同级别退休人员可能因为两种身份导致退休收入差距数倍,这就使得改革需要动用的养老金总额大增,阻力也随之加大。所以,最终的改革路径应该是企业职工的退休标准提高,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标准降低,前者的幅度大,后者的幅度小。
这样,养老金总额的缺口就小一点。当然,在弥合双轨差距的过程中,也不能加重企业的负担,宜动用更多全民所有的国有资产填补缺口,这才是让全民共享发展成果落到实处。面对利益格局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一直是改革伟业的领导者,我们乐见其在这方面做出表率,勇敢地朝自身利益开刀,向人民群众看齐,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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