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2009]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团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实施和完善中央有关机构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各专门项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专门项目主要包括:中央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教育部牵头组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
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在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框架下建立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部际协调机制。办事机构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在研究确定计划、组织报名选聘、安排工作岗位、出台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沟通协调。各专门项目主管机构不变,仍按现有方式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就业工作联席会框架下也要相应建立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团委等机构组成的机构协调机制,并明确相关职责,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指导下统筹组织实施工作。
三、各专门项目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额外补助依据现在各专门项目毕业生所从事的岗位,可参照本地乡镇机关从高校毕业生中新使用公务员、事业机构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者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按月发放。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补助。现有项目中高于此标准的,按现行标准执行。
四、各专门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从2009年起,依据当地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应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的机构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额外补助的机构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额外补助的机构在个人额外补助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县(市、区)负责发放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额外补助的机构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由用人机构支付的工伤待遇保障,由负责发放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额外补助的机构发放。相关用度,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额外补助范围。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使用公务员,要坚持“凡进必考”,并明确使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任职经历的人员比例,县及乡镇机关要拿出一定职位,专门招考到村任职等专门项目的大学生。各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考察合格,同等享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使用公务员优惠政策。在使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任职经历人员的比例范围内,符合规定条件的,同等具有报考资格。
六、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参加各专门项目的事业机构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从2009年起,到乡镇事业机构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察合格,即可与所在机构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各有关机构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者,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各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察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七、各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察合格的毕业生自主挑选职业和自主创业的,享受国办发[2009]3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各主管机构要发挥本机构资源优势,积极推荐各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察合格毕业生就业。
各专门项目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各专门项目高校毕业生期满考察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各专门项目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的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依据规定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八、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参加各专门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额外补助及参加社会保险等用度。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物价水平,适当调整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额外补助标准。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确保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额外补助按月足额发放,并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九、各专门项目主管机构要明晰职责,密切配合,不断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各专门项目的挑选与任用招募工作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机构统筹组织实施。各省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可根据各专门项目现行招募办法,统筹做好农村基层岗位需求数据统计,制定工作方案,分项目上报招募计划并分类组织实施。要留意总结、运用已有经验,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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