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切实做好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20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抓出成效
各地区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要指导并组织实施网上招聘会和现场招聘会等各项工作;精准做好2016届离校未就业大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宣传、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开展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努力推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开展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一对一”帮扶工作。
二、要积极组织开展“全国高校毕业生2016年就业服务月”活动
各盟市人社部门要积极举办2016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会,组织用人单位,重点收集各地基层就业岗位需求信息,特别是旗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和社区、民营企业等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并按时上报(见《通知》附件)。服务月期间各地应定期公布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要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自主创业
各盟市人社部门要主动与所在地高校取得联系,广泛收集我区毕业生基础信息,逐一实名登记高校毕业生,建立和维护好高校毕业生信息库。要利用微博、微信等技术搭建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的对接平台,做好就业岗位需求信息的挖掘、发布、统计管理工作,积极协助用人单位选聘合适的人才,提高毕业生就业成功率。要广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进一步提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率。
请各盟市人社部门将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通知》附件)和服务月总结材料于10月2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gxbysjyfw@163.com,同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措施以及今后工作的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传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联系人:王钧 白雪海
联系电话:0471—6611651 6610900(兼传真)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8月31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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