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广州积分制入户管理政策文件

 字体时间:2016-10-19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17日下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积分制入户的积分指标和排名规则进行了优化调整。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逐步有序解决长期在广州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问题,根据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的人员,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按本办法参加积分制入户。

第三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积分制入户纳入全市人口调控工作,并将积分制入户指标计划统一纳入全市年度人口计划管理。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积分制入户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组织开发积分制入户信息系统,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并负责积分制入户的审核。各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和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分别具体负责积分制入户的申请受理、资料录入、资格初审和复审、上报等工作。

市公安机关负责复核积分制入户人员名单、办理入户手续。

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其他相关组织机构,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协同做好积分制入户工作。

第四条申请积分制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积分制入户是指通过市政府确定的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入户人员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当指标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可申请入户。本办法设6项积分指标(见附件),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申请人总积分满60分可申请入户。

第六条我市对年度积分制入户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总量纳入当年人口计划统筹安排,并通过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申请人应首先登陆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平台,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并进行确认,然后到各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第八条市、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应及时对申请人所报送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请人信息发送至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审核结果。

第九条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办理居住证时间排名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总量,确定拟给予入户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我市办理居住证的时间排名。

第十条公示期满并进行异议处理等相关工作后,公布入户人员名单。

第十一条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入户人员名单发放入户卡。申请人凭入户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市公安机关根据公布的入户人员名单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给予办理入户手续;复核有疑义的,暂不予办理入户手续,同时出具复核意见反馈审核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通过积分制入户的人员,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同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第十三条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审批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第十四条本办法所称合法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拥有房地产权的固定住所,政府或用人单位安排的供其居住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地产权的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了租赁备案手续的住所。

本办法对申请人相关的时限要求,除有特别说明之外,均计算至申请之日;所称的年度,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五条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应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等相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施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有关政策法律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政策解读

据悉,广州市从2011年起每年面向来穗务工人员实施积分制入户。这已是第二次对《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相关内容充分体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居住证暂行条例》、《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以及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关于超大城市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的要求。据悉,今年积分制入户指标将在去年4500个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这是广州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精神,也是对来穗务工人员热切期盼的回应。

政策调整:

新修订的“办法”和细则在2014年版的基础上,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调整:

(一)新增“创新创业”计算分值指标项目。明确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就业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积2分,最高10分。目的是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战略,推进我市“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建设,为高新企业吸纳技能人才。

(二)新增“职住区域”导向指标及分值。设置职住区域导向指标,明确:“(1)申请人居住地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一年积2分,最高积10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积4分,最高不超过20分。(2)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在从化区、增城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积10分。”这一规定是贯彻落实省城市工作会议关于“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的要求,有助于通过加强落户引导实施中心城区“抽疏”战略,使城市人口分布更加合理。

(三)调整“技术能力”指标及分值。明确现正从事与上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的可予加分。通过分值调整,既体现了对技术能力的要求,又兼顾了对申请人“正在从事该职业”的要求,一方面是确保真正为广州吸纳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技能人才,另一方面也有效避免出现有些申请人为积分制入户突击考证的现象。

(四)将“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指标”名称修改为“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指标”。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急需工种,市来穗局会同市发改委、人社局每年修订印发“积分工种目录”,将我市急需或艰苦行业列入目录,符合工种目录的从业人员可以获得相应积分,为学历、技能资格等尚未达到人才引进等迁入条件的特殊艰苦行业人员入户打开一个入户通道,也为广州经济社会厚植“工匠精神”土壤,实现更加精准地吸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技能人才。

(五)将原按缴纳“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时间长短进行排名,修订为按缴纳“医疗保险”和持“居住证”时间长短进行排名。此项修订不但是回应社会各界的关注关切,也是以更科学更合理的规则为在广州长期做出贡献的来穗务工人员入户畅通渠道,同时树立更加鲜明正确的导向,激励来穗人员真正在广州“安居”、“乐业”,体现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有关精神。

便民措施:

据悉,在前两年积分制入户申请受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继续选择在来穗人员多、交通便利的街道或者部分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全市共设置36个窗口,比去年增加6个,申请人可在居住地所在区就近选择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介绍,今年积分制入户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申办流程和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一步得到简化。市来穗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快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化和网络化,充分借助市政务中心云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简化了12项申请材料的办理流程,其中,明确房产、就业登记、社保缴费、个人纳税等11类证明材料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改由直接网上填报信息、后台统一审核;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不再要求申请人回原户籍地办理证明,大大节省了申请人办理证明的成本和时间。

近日,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将统一印发《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办指南》、《积分入户广州须知》等宣传资料,对2016年积分制入户的政策规定、申请步骤、需提供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进行全面详细的介绍,在各受理窗口、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以及大型厂区、企业免费赠阅。同时,相关资讯也可在市来穗局官方网站(http://lsj.gz.gov.cn/)、官方微信公众号(“广州来穗局”)等平台获取。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题宣讲活动,提醒来穗人员留意相关资讯。

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及分值表

序号

指标

指标内容及分值

说明

1

文化程度指标及分值

本科及以上(60分);大专或高职(40分);中技、中职或高中(20分)

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高中以下学历不计分

2

技术能力指标及分值

中级职称、技师(50分);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30分);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10分)。现正从事与上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10分)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3

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指标及分值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符合广州市积分职业资格及职业工种目录(20分)

以当年广州市积分职业资格及职业工种目录为准

4

社会服务指标及分值

近5年内,参加献血(每次积2分)或志愿者(义工)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以上各项1年内积分不超过2分,单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5

纳税指标及分值

申请当年的上三个纳税年度,在广州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净入库税额累计达到10万元或以上(20分)

一个纳税年度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6

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

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请人, 工作每满1年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以每年广州市统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目录为准


“广州积分制入户管理政策文件”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fagui/13738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