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厅发[2007]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 (局)、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适应信息产业发展需要,根据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发 〔2003) 39号)有关规定,现将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考试新增专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原《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考试专业类别、资格名称和级别对应表》基础上,新增 以下7个专业 。
(一)2个高级资格的专业,名称为:“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
(二)4个中级资格的专业,其中信息系统专业类别2个,名称为: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和“信息安全工程师”;信息服务专业类别1个,名称为: “计算机硬件工程师”;计算机软件专业类别1个,名称为“软件过程能力评估师”。
(三)1个初级资格的专业,在信息服务专业类别中,名称为:“网页制作员”。
二、自2008年起,将陆续启动新增专业的考试。新增专业的考试大纲和考试 日期等具体安排,由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 (原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另行公布。
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新增专业情况,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表: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考试专业类别、资格名称和级别对应表(略)
人事部办公厅
信息产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四日
“关于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新增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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