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电台消息,香港一名保险公司经纪,多次偷走顾客保险金,又讹称可替客户以内部认购方式,购买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或可替客户投资回报率最少8%的投资计划,骗取15名客户超过315万元(港币下同),他在区院承认17项罪名,被判入狱3年。
46岁被告刘宗明,承认偷窃、欺诈及以欺骗手段获取财物等罪名,他曾任教师,后来转到美国友邦保险任职经纪。
辩方求情指,被告被内地朋友游说将积蓄投资在健康产品,但最终受骗,被告为了还债才愚蠢犯案,更一度自杀。他最终决定自首,并已向多名事主清还款项。
法官指,被告在2008年故意成立一间空壳公司,并伪造一些虚假存款确认信,他的行为破坏客户信任,唯一求情理由是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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