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月22日发出公告,对养某医院等4家违规医院作出收回城乡居民医保结算定额、停止协议服务、罚款、通报等处理。
根据公告,2012年,清新区太平镇村民冯某淮在中介带领下去医院住了4天3夜,此后一年半时间,他和朋友住院七八次,从医院领到数额不等的“配合费”。他在住院期间未用药,出院时,医院退回他交纳的100元押金和30元伙食费,另外还给了200元。
知情人士分析,医院“请人”住院,目的是虚构费用套取医保资金。中介每带一人去住一次院,医院给中介30元,出院时,医院再给“病人”200到300元。
清远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决定,新x城医院、南x医院分别被处收回城乡居民医保结算定额0.22万元,罚款1.1万元;养x医院被处收回城乡居民医保结算定额0.88万元,罚款4.4万元;新x江医院被处收回2人城乡居民医保结算定额0.44万元,罚款2.2万元。4家医院被停止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两个月。
“为骗医保“请人”住院 清远4家违规医院受罚”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anli/5359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